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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-Find 簽證(未來創造人材)

面向世界 Top-100 大學畢業生赴日求職或創業準備,最長 2 年

需辦 COE(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)單次在留期間: 最長 2 年(初次 1 年 + 延長 1 年,不可再延長)可續簽(符合條件可持續)

簽證概述

J-Find(未來創造人材)是日本 2023 年 4 月推出的新型在留資格,對應特定活動告示第 51 號。專門面向世界 Top-100 大學畢業 5 年內、希望來日本求職或準備創業的外籍畢業生。相比此前僅有的 6 個月短期滯在用於求職,J-Find 提供顯著更長的時間窗口——這是日本與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新加坡爭奪全球頂尖人才的舉措。

資格要件

資格判斷規則簡潔清晰:畢業院校須在 QS 世界大學排名、Times Higher Education(THE)世界大學排名、軟科 ARWU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三者中至少兩個進入 Top-100。這涵蓋東京大學、京都大學、大阪大學、東北大學、名古屋大學等日本頂校;哈佛、MIT、史丹佛、加州理工、CMU 等美國頂校;牛津、劍橋、ETH、新加坡國立、清華、北京大學等眾多院校。畢業日期須在申請前 5 年內。初次發給 1 年,可延長 1 次 1 年,上限 2 年。

在日活動與家屬

在日期間可從事求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。J-Find 本身不允許全職有償就業,但憑資格外活動許可可每週兼職 28 小時以內(與留學簽證相同上限)。J-Find 支援家屬同行:若主申請人能證明月 ≥ ¥200,000 自身收入(儲蓄/海外收入/Freelance 均可,但家人匯款不算),配偶和子女可申請同樣屬於特定活動的家屬在留資格。獲得正式 offer 後,在日本境內辦理在留資格變更至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(技人國)、高度專門職或經營・管理即可。J-Find 的 1–2 年不計入 5 年工作簽證部分,2026 年 10 月修訂的永住指南也把類似的求職在留排除在 10 年之外,因此永住計時實質上從變更為工作簽證之日起計算。

適用對象

  • ✓畢業 5 年內、意向在日本求職的世界 Top-100 大學畢業生
  • ✓擬在日本啟動創業準備的外籍人士
  • ✓哈佛、MIT、牛津、東大、清華、新加坡國立等頂尖校友
  • ✓覺得短期滯在 6 個月不夠用來求職的申請人
  • ✓尚無具體 offer 或經營・管理計畫的求職者

申請條件

  • •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畢業院校在 QS、THE、ARWU 三大世界排名中至少兩個排名進入 Top-100
  • •申請時距畢業不超過 5 年
  • •在日活動目的必須是求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
  • •擁有在日停留期間的充足資金證明(一般要求月 ¥200,000 以上標準)
  • •申請期間不得同時在日本從事全職有償工作(可憑資格外活動許可兼職 28 小時/週)
  • •有效護照
💴
簽證費用

入管局手續費、行政書士代辦費以及該簽證類型的全部費用明細。

所需文件

  • 有效護照
  •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(W 表格)
  • 大學畢業證書/學位證明
  • 母校進入上述至少兩項排名 Top-100 的證據(排名官網列印件並註明日期)
  • 資金證明(銀行存款證明或擔保人)
  • 活動計畫書(求職或創業準備活動說明)
  • 近 3 個月內拍攝的證件照(4cm × 3cm)

申請流程

  1. 1確認母校在申請時或畢業時在 QS、THE、ARWU 中至少兩項進入 Top-100
  2. 2準備畢業 5 年內的證明資料
  3. 3在日本地方入管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可委託代理人)
  4. 4在本國日本大使館/領事館申請簽證
  5. 5入境日本,在機場領取在留卡(首次有效期 1 年)
  6. 6從事求職或創業準備活動;兼職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
  7. 71 年期滿前,如仍在求職可申請延長 1 年(總計上限 2 年)
  8. 8獲得 offer 後,申請在留資格變更至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(技人國)、高度專門職或經營・管理
下一步

辦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COE)

確定簽證類型後,第一步是由日本方(雇主/學校/家屬)向入管局申請 COE——拿到 COE 再到使領館換簽證。

常見問題

哪些大學符合 J-Find 的要求?▾
在 QS、Times Higher Education(THE)、軟科 ARWU 世界大學排名中至少兩個進入 Top-100 的大學。MOJ 提供非正式參考名單,但實際審查以申請時(或畢業時)的排名為準。符合條件的包括東京大學、京都大學、大阪大學等日本頂校,常春藤、牛津、劍橋、MIT、史丹佛、ETH、清華、北大、新加坡國立大學等。
持 J-Find 簽證可以全職工作嗎?▾
不可以。J-Find 的目的是求職和創業準備,而非就業。但可憑資格外活動許可從事每週 28 小時以內的兼職(與留學簽證額度相同)。一旦獲得全職 offer,須辦理在留資格變更為工作簽證。
可以攜帶家屬嗎?▾
可以。若 J-Find 主申請人能證明在日期間月收入 ≥ ¥200,000,其配偶和子女可申請同樣的特定活動(家屬)在留資格。關鍵點:該收入須來自主申請人自身(儲蓄、海外收入、Freelance 收入等),不得以家人匯款方式證明。
J-Find 和留學生求職活動(告示外)有何區別?▾
J-Find(第 51 號)面向全球 Top-100 大學畢業生;留學生求職活動(告示外)面向日本大學/專門學校外國畢業生。若在日本讀書,通常適用求職活動(告示外),上限 1 年。若海外 Top-100 畢業,則適用第 54 號,上限 2 年,且可攜帶家屬。
在 J-Find 期間找到工作,如何切換在留資格?▾
向所在地方入管局提交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。常見目標包括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(技人國)適用白領崗位、高度專門職(HSP)如積分達標,或經營・管理用於自主創業。可在日本境內直接辦理,無需出境。
J-Find 年限能否計入永住?▾
僅間接相關。J-Find 不屬於就勞類在留資格,不計入 5 年工作簽證部分。2026 年 10 月 1 日修訂的永住指南(2027 年 4 月 1 日起提出的申請適用)雖未點名 J-Find,但把繼續求職等臨時性的求職在留也排除在 10 年之外,因此不要指望 J-Find 的年數。實際操作中,須先變更為工作簽證(推薦高度專門職 HSP 走快速通道),再從變更之日起累計符合條件的年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