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免簽入境 — 74 個國家和地區
日本對 74 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給予短期免簽待遇。本名單依據日本外務省(MOFA)2025 年 9 月 1 日發布的官方資料。
> 官方來源:外務省 — 短期滯在免簽協議 · 外務省最新更新:2025 年 9 月 1 日
停留天數分檔
90 天(多數國家的預設天數)
以下國家/地區公民可免簽入境日本停留最多 90 天,用於觀光、商務會議、會議出席、探親訪友等目的。
亞洲—大洋洲:澳洲、香港¹、澳門²、馬來西亞³、紐西蘭、韓國、新加坡、台灣⁴
美洲:阿根廷、巴哈馬、巴貝多⁵、巴西⁶、加拿大、智利、哥斯大黎加、多明尼加共和國、薩爾瓦多、瓜地馬拉、宏都拉斯、墨西哥⁷、巴拿馬⁶、巴拉圭⁶、秘魯⁶、蘇利南、美國、烏拉圭⁸
歐洲:安道爾、奧地利⁷、比利時、保加利亞、克羅埃西亞、賽普勒斯、捷克、丹麥、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⁷、希臘、匈牙利、冰島、愛爾蘭⁷、義大利、拉脫維亞、列支敦斯登⁷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爾他、摩納哥、蒙特內哥羅⁶、荷蘭、北馬其頓、挪威、波蘭、葡萄牙、羅馬尼亞、聖馬利諾、塞爾維亞⁶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⁷、英國⁷
中東:以色列、土耳其⁵、阿聯酋⁶
非洲:賴索托⁵、模里西斯、突尼西亞
30 天
- 汶萊 — 30 天(2024 年 12 月從 15 天延長)
- 卡達⁹ — 30 天
15 天
- 印尼¹⁰ — 15 天
- 泰國⁶ — 15 天
註釋(來自外務省)
- 香港:僅限持香港特別行政區(SAR)護照或持有香港居留權的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NO)者免簽。
- 澳門:僅限澳門特別行政區(SAR)護照持有人免簽。
- 馬來西亞:須持 ICAO 標準的 ePassport(2013 年 7 月 1 日起)。非電子護照持有人須提前辦簽證。
- 台灣:免簽僅限護照上有身分證字號的持有人。
- MRP(機讀護照)必需:巴貝多(2010 年 4 月 1 日起)、土耳其(2011 年 4 月 1 日起)、賴索托(2010 年 4 月 1 日起)。無 MRP 可能被拒入境。
- ICAO ePassport 必需(無需預註冊):蒙特內哥羅(2025 年 9 月 1 日起)、秘魯(2025 年 7 月 1 日起)、巴拉圭(2025 年 6 月 1 日起)、巴拿馬(2024 年 4 月 1 日起)、巴西(2023 年 9 月 30 日起)、阿聯酋(2022 年 11 月 1 日起)、泰國(2013 年 7 月 1 日起)、塞爾維亞(2011 年 5 月 1 日起)。無符合要求的 ePassport 必須提前辦簽證,否則可能被拒入境。
- 可申請延長至 6 個月:奧地利、德國、愛爾蘭、列支敦斯登、墨西哥、瑞士、英國——希望停留超過 90 天的旅客可在 90 天期滿前到地方入國管理局(法務省)申請延長。
- 烏拉圭 — 護照警告:2025 年 4 月 16 日後簽發的新版烏拉圭護照(不再包含「出生地」欄位)不被日本政府認可。持新版護照者不符合免簽入境資格;僅持舊版烏拉圭護照者仍符合。
- 卡達 — ePassport 預註冊:須提前在日本駐外機構(大使館、總領事館或領事館)註冊符合 ICAO 標準的 ePassport。註冊有效期 3 年或至護照到期。(2023 年 4 月 2 日起)
- 印尼 — ePassport 預註冊:須提前在日本駐印尼機構(大使館、總領事館或領事館)註冊符合 ICAO 標準的 ePassport。有效期 3 年或至護照到期。(2014 年 12 月 1 日起)
明確不在免簽名單上的國家
- 哥倫比亞 — 外務省明確指出(官方頁面 Note 10)哥倫比亞公民須提前辦理簽證,否則會被嚴格審查、可能被拒入境。(2004 年 2 月 1 日起)
- 中國(中華人民共和國)— 始終需要簽證
- 印度 — 始終需要簽證(短期觀光可走 JAPAN eVISA)
- 菲律賓 — 始終需要簽證
- 越南 — 始終需要簽證
- 俄羅斯、大多數非洲國家、除上列之外的大多數中東國家 — 需要簽證
重要提醒
- 免簽入境僅限短期目的(觀光、商務會議、會議出席、探親訪友)
- 免簽停留期間不可工作或取得收入
- 入境審查官員在入境口岸決定實際許可停留天數
- 護照剩餘有效期須涵蓋整個停留
- 可能被要求出示返程或後續機票及足夠資金證明
- 請查看按國籍查詢了解你所持護照國的具體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