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定活動(Designated Activities)子类之一。 EPA 看护师・介护福祉士签证涵盖多条特定活動告示,覆盖印尼、菲律宾、越南的候补者与取得资格者,是日本兜底性在留资格「特定活动」下 20+ 子类中的多条细项。完整子类清单请参见 特定活动签证总览页。
EPA 看护师・介护福祉士签证是日本基于经济伙伴协定(EPA)的双边协议下,从协议伙伴国招募护理医疗人才的通道。涵盖三个协议国:印尼(2008 年生效)、菲律宾(2009 年)、越南(2014 年)。与标准的看护、介护签证不同,此通道适用多条特定活動告示,由日本国际厚生事业团(JICWELS)联合各国劳工部门统筹运营——菲律宾 POEA/DMW、印尼 BNP2TKI、越南 DOLAB。个人无法直接申请,招募按年度周期通过政府间渠道进行。
项目分两阶段。候补者(候補者)是备考阶段——本国 6 个月密集日语培训 + 在日再 6 个月日语与护理培训后,候补者开始在指定医院或养老介护设施展开实地训练,同时备考日本国家资格考试。候补者有 3 年(护理师 / 看護師国家試験)或 4 年(介护福祉士 / 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)时间通过考试。候补者阶段不得携带家族,月薪通常 18–22 万日元、多数设施提供住宿补贴。逾期未通过须归国,仅对接近及格者提供有限的 1 年再考延长。
资格取得后(資格取得後)阶段自通过国家考试之日开始。在留资格变更为取得资格后特定活動——可无限更新、允许家族(配偶、子女)帯同、在日本医疗体系内享有完整就业权利、将来可申请永住。持证 EPA 护理师/介护福祉士月薪通常 28–35 万日元,在日本老龄化社会的介护产业中已成为愈发重要的劳动力。取得资格后的在日年限可同时计入永住所需的「连续 10 年在日」和「就劳资格 5 年」两项——在所有特定活動子类中,这是通往长期定居较为清晰的路径之一。
适用人群
- ✓通过本国 EPA 协议赴日工作的印尼、菲律宾、越南护理师与介护福祉士
- ✓愿意接受至少 6 个月密集日语培训并在日本指定医院/介护设施实地训练的候补者
- ✓立志通过日文版看护师国家试验或介护福祉士国家试验的专业人员
- ✓已在海外通过日本国家考试、回流赴日的持证者(少数情况)
- ✓寻求在日长期就业并携带家族的医护专业人员
申请条件
- •持印尼、菲律宾或越南国籍(仅限这三个 EPA 协议国)
- •须透过日本国际厚生事业团(JICWELS)招募;日本不接受 EPA 路径下的自荐申请
- •护理师:持本国护理师资格 + 2 年以上护理实务经验
- •介护福祉士:各国要求不同——如菲律宾需持介护士证书 + 4 年护理学位或 4 年大学学位 + 本国介护培训
- •通过日语培训(通常本国 6 个月 + 在日 6 个月,目标 JLPT N3 以应对日常护理工作)
- •被 EPA 协议下的日本医院或介护设施接收
- 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并通过日本国家考试
入管局手续费、行政书士代办费以及该签证类型的全部费用明细。
所需材料
- 透过 JICWELS 及本国协调机构(菲律宾 POEA/DMW、印尼 BNP2TKI、越南 DOLAB)提交 EPA 申请
- 有效护照
- 本国护理师/介护福祉士资格证书
- 护理实务经验证明(护理师适用)
- 大学或专门学校毕业证书(依国籍与职种而定)
- 健康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
- 日语培训结业证明(出国前培训)
- 日本医院/介护设施出具的雇用合同
申请流程
- 1于每年 EPA 招募周期,向本国劳工派遣机关(POEA/DMW、BNP2TKI 或 DOLAB)申请
- 2通过筛选,由 JICWELS 配对日本医院或介护设施
- 3在本国完成 6 个月赴日前日语培训
- 4入境日本,再完成 6 个月日语与护理/介护基础培训
- 5在分配的医院或介护设施展开实地训练,同时备考国家考试
- 6参加护理师国家试验(3 年内)或介护福祉士国家试验(4 年内)
- 7通过考试后,在留资格变更为资格取得后特定活動,可无限更新、携带家族